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靖江市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靖江市西来电镀中心场地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控制及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靖江市西来电镀中心场地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控制及环境监理
项目编号:0660165511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星
项目联系电话:025-8332569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靖江市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开发区康兴6组
联系方式:严铭 0523-84986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星 025-83325697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7楼17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针对主体工程,紧扣工程设计、工程准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及撤场全过程,制定质量控制及环境监理工作方案;从设计到施工到竣工验收,对整体工程实施效果及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验与控制,监督施工过程中二次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及实施效果;编制工程质量控制及环境监理报告,配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提供(2013- 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其他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区域和冶金机电两个类别甲级资质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及投标人2013年至目前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在江苏省内具有污染场地调查、监理、质控或验收等相关业绩。
2.2、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应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和环保部环境评估中心颁发的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或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约296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6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6月14日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7楼17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 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6月27日 9:3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楼22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格条件中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