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网络安全评估及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运输网络安全评估及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6〕74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建设资金由国家拨付,招标人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网络安全评估及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一)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网络安全评估系统、网络安全预警研判和处置系统、网络安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系统、网络安全模拟仿真平台和网络安全测试平台。
(二)建设病毒、漏洞、组织机构、攻击组织(个人)、资产等基础数据库;建设运行监测、日志、配置、安全事件、敏感信息关键字等动态数据库,以及知识模型库,购置专业学习培训课件使用权。
(三)根据公安部、网信办关于应在独立网络环境中建设此类平台,并严格采取隔离措施的要求,为本系统搭建独立的软硬件支撑环境。配置应用服务器、磁盘阵列和备份一体机等主机存储设备;配置深度流监测探针等安全工具,以及应用支撑软件,终端显示系统等;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第三级要求,建设信息安全防护和网络系统。
项目建设地点:交通运输部机房(北京国际移动卫星地面站机房)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850 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工作;提交成果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概算文件及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规格书,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3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交通运输网络安全评估及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报交通运输部待审,初步设计审查会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报交通运输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指2011年11月1日至今,下同)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项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任务。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有效内容(至少包括封面、合同内容页、盖章页)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则该业绩将不被确认。
3.3 人员配备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项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任务。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1凡被交通运输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设计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11 月 22 日至2016年 11 月 26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18房间,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1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 12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6年 12 月 12 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后身1号
联系人:李先生
传真:010-6529331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18房间
邮政编码:100072
联系人:马兆晖
电话:010-62108205、62108119
传真:010-62108124
电子信箱:bidding5@126.com
日期: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