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118号管道更换及围墙修砌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为巩义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118号管道更换及围墙修砌工程,谈判编号:LHGC2017-005,招标人为巩义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下拨。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2工程地点:巩义市;
2.3建设规模:更换排污管道约70米;砌检查井3座;围墙长约70米,宽约4米;排污渠长约70米,宽约0.5米;地面硬化约270㎡等;
2.4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20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谈判人资格要求
3.1谈判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2谈判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3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已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至少一个(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以后);
3.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无工程建设生产事故、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其他行政处罚等。
3.5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为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3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到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过的必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理)、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合同(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即可(需清晰可见)、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2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陈女士 乔先生
电话:0371-64588086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