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60-16111017/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推耙机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推耙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高资镇,本次招标标的是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推耙机。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辆) |
备注 |
1 |
推耙机 |
953D |
1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和要求:
(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出资人名单及出资比例。
2.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3.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注册资本要求500万元及以上;
4.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6.制造商需具有推耙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 业绩要求:
1. 提供近三年内推耙机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不少于5台,提供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提供在江苏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的说明。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月 8日至 2016年 6 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1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若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电话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形式汇入招标代理账号,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hangy7@jcec.cn,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将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一并发至邮箱。
4.4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账户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号:10365000000305029
请务必在电汇单的用途中注明“066016111017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6月 29日10时 00分,地点为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三楼会议室 。
5.2投标文件除现场递交以外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1室,收件人:张羽。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高资镇 地 址: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
邮 编: 邮 编: 210009
联系人(商务):韩蔚 联 系 人:孙宁、张羽
电 话:13951869431 电 话: 025-83306855、83300827
联系人(技术):何亮 传 真: 025-83314838
电 话:13952857837 邮 件:zhangy7@jcec.cn
2016年6月7日